三是允许采取适当提前或延迟的办法,将两至三年的“一事一议”筹资集中起来,以兴办村内一些重要公益事业,涉及几个村的公益项目,也可以跨村联合使用“一事一议”资金,所筹集的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全部公开。四是可以考虑把粮食直补资金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集中统一使用。把资金送到每个农户家庭,政府行政成本又太高,既费力、又费事、又费钱,人物浪费都大。如果能以村为单位把这笔资金作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修建乡村道路、水渠等,效益会更好,农民受益更大。
我们正在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口惠实至”,使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而安居乐业。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统筹城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程,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这个战略问题,并从多方面付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