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进入 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改革正转向配套改革、整体推进的新的发展阶段。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一定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总方向,坚持农地制度、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和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各项配套性综合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可耕地的农民家庭私有制和农村非耕地(包括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道路等)的国家公有制,是下一步进行农地制度创新惟一的正确途径。分“三步走”逐步规范城乡居民的收益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与新的农地制度相配套的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加快乡镇机构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行政管理新体制。城乡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要紧密地结合起来,解决农村改革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外部性”问题,以尽量减少或避免新旧体制转换所发生冲突和磨擦。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新时期所谓的“三农”问题。
关键词 :农村市场化改革;三位一体;可耕地私有化;非农用地国有化;三步走;乡镇机构改革;管理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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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改革已经走过了 25年辉煌的历程,从总体上看它作为国民经济中自然经济色彩最浓、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其运行机制已基本步入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初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新体制。 进入21世纪, 中国市场化改革正转向配套改革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农村新的经济因素大量产生,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正由农村农业、城市工业的传统二元结构向城市、小城镇、乡村多种产业组合和多样化生活方式并存的三元结构转换,最终将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1] 。为了彻底消除农村长期存在的诸多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加快农村市场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现代化进程和步伐,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向,必须坚持农地制度、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和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综合性配套改革,而决不能再搞零打碎敲式的农村改革“修补工程”了。 *本免费文来自http://coollw.com*
一、坚持“三位一体”的农村配套改革有其内在的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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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要求,上层建筑一定要与经济基础相符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邓小平多次强调:“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 [2] ( p237) 实际上,中国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地变改土地制度、赋税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都是同步配套进行的,它具有关联性和一般规律性。当今农村改革又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做出任何一项决策就如同走钢丝,稍有不慎很容易出现无序、混乱、失控、停滞不前甚至向后倒退的“乱麻团效应”。可以说,我国长期在农村架构形成的政治制度和经济、文化、社会管理体制是一个有机组成的统一整体。下一步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城市改革与农村改革相配套; 只有解决农村“外部性”问题,尽量减少或避免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发生冲突和磨擦,中国“三农”问题才能够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 免费论文本文来自http://wwww.coollw.com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已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整体性转轨,但深层次的制度性改革起步晚、进展慢、收效甚微。 像推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发展乡镇企业、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行村民自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建立农、科、教一体化管理体制以及正在进行的“费改税”等,都是单项推进而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和连动性。这难免会造成某一项新的农村改革政策措施一经出台,又会产生一系列新的问题和矛盾,以至连锁反应发生各种各样的内耗现象。目前我国农村改革就处在这样的一种僵局上: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人口众多而人均耕地较少的国家,解决十几亿人吃饭问题始终是第一位的大事,在我国还没有其他手段可替代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时,稳定土地承包权就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要让市场经济机制在配置农村土地资源中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又必须对现行所谓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 本免费文转自http://wwww.cooll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