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原因 预防青少年犯罪
【内容提要】青少年犯罪是指14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青少年犯罪存在着:结伙作案多,严重犯罪多,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需要采取自身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有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①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自1990年以来的近10余年,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5%以上。②这中间,十五六岁青少年犯罪案件占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
所谓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从理论上来说青少年犯罪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青少年犯罪,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③广义青少年犯罪则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④ 本免费毕业论文来自酷论文网-http://coollw.com
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的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结合当前的社会实际,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要采取的预防对策试作以下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犯罪形式来看,共同犯罪、合伙作案多
这是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互相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有这样一个案例:陈某等十名少年合伙抢劫,十名少年都在同一中学上学,由陈某伙同另外九名同学,时分时合,携带自制砍刀、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先后抢劫作案共三起,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834.50元。再加上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更多精彩毕业论文来自http://wwww.coollw.com
(二)、从犯罪性质来看,严重犯罪多,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差容易走向歧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严重伤害、行凶杀人,或暴力抢劫、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上海市一名17岁的少女因母亲对其管教太严,竟用刀将其母亲砍杀致死。
(三)、从犯罪动机来看,突发性犯罪多,动机单纯,带有盲目性。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容易丧失理智,引发犯罪。考虑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1999年有一起故意杀人案:仅仅是两人因打台球发生口角,郑××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被害人连捅四刀而致人死亡。
(四)、从犯罪年龄来看,逐渐趋向低龄化
从有关统计数据来看,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甚至,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犯罪的产生不仅要有引发犯罪的诱因,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可以从五个方面来分析。 本免费文转自http://wwww.coollw.com
(一)、自身因素
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事物,往往缺乏辨别是非和真伪的能力,特别是一些青少年由于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又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有时连最起码的生活需要和人格尊严都得不到满足,再加上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念,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便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因素
父母是青少年的启蒙老师,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古人曾说过“养不教,父之过”。因此,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极其重要。不正确的家教对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会造成青少年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会造成青少年性格缺陷。养成不良习性。具体表现在: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不是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而是开口就骂、动手就打;二是父母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加强对子女的管理教育,使子女逐步养成不良习性,父母想管又管不了;三是父母对子女失去信心,也不愿管,便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由于父母的离异,导致有些孩子被抛弃,从而流浪街头,无家可归,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五是有些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去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酷论文网-http://wwww.coollw.com
(三)、学校因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来,学校在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上作了很多努力,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具体表现在:
1、缺乏长期规范的法制教育。部分学校存在注重文化教育忽视德育教育,把考试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优秀教师的首要条件。教师因此把升学率作为硬任务,思想教育是软任务。因而工作中不能做到教书与育人并重。
2、有的教师育人方法单一,不注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心理疏导的措施和方法。有的教师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流浪社会,产生抵触和仇视情绪,引发犯罪。
3、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当,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用,使之不敢、不会再犯;若运用不妥,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最终走向犯罪。